西安长安区官堰村 (西安长安区官网拆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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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官堰村拆迁的公告》,现将官堰村拆迁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拆迁范围

拆迁范围为官堰村内所有房屋、附属物及其他地上建筑物。

二、拆迁时间

拆迁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三、拆迁补偿标准

拆迁补偿标准按照《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官堰村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执行。

1. 房屋补偿

房屋补偿按照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和补偿单价计算。

补偿单价为:

  • 住宅:每平方米8000元
  • 非住宅:每平方米5000元

2. 附属物补偿

附属物补偿按照附属物的面积和补偿单价计算。

补偿单价为:

  • 庭院:每平方米2000元
  • 围墙:每平方米500元
  • 其他附属物:按照实际价值补偿

3. 其他地上建筑物补偿

其他地上建筑物补偿按照建筑物的面积和补偿单价计算。

补偿单价为:

    西安长安区官堰村 (西安长安区官网拆迁公告)
  • 房屋:每平方米6000元
  • 其他建筑物:按照实际价值补偿

四、拆迁安置

拆迁安置按照《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官堰村拆迁安置的通知》执行。

1. 安置房源

拆迁安置房源为长安区新城区的商品房。

2. 安置补贴

拆迁安置补贴按照家庭人口和户型标准发放。

安置补贴标准为:

  • 1人户:10万元
  • 2人户:15万元
  • 3人户:20万元
  • 4人户及以上:25万元

3. 其他安置

其他安置包括:

  • 就业安置:政府将协助拆迁户就业
  • 医疗安置:拆迁户享受新城区同等待遇的医疗服务
  • 教育安置:拆迁户子女享受新城区同等待遇的教育资源

五、其他事项

1. 拆迁户应积极配合拆迁工作,按时搬迁。

2. 拆迁户对拆迁补偿标准有异议的,可以向长安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3.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西安长安区人民政府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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