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西安市 (公租房西安市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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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公租房是指由西安市政府部门建设,按照低于市场租金、高于成本租金的方式,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租的住房。

申请条件

  1. 具有西安市户籍且满18周岁。
  2. 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西安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的2倍,且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3. 申请家庭成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无房户;
    2. 住房承租户,承租的公房出售或收回,或所租住的商业用房、自建房被政府依法拆除、搬迁;
    3. 家庭现有住房严重损坏或危旧不堪,无居住条件;
    4. 公租房西安市 (公租房西安市申请条件)
    5. 家庭现有住房人均面积明显低于15平方米,且居住条件极其困难;
    6. 家庭住房权被侵害且经法院判决支持;
    7. 纳入低保、特困供养或居家养老的家庭;
    8. 符合其他经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特困住房困难条件。
  4. 家庭成员没有违法犯罪记录,申请家庭成员未曾因故意损毁公租房、拒绝缴纳租金或其他费用等原因被取消公租房资格。
  5. 申请家庭名下没有自有住房或家庭成员间已有住房转移记录。
  6. 申请家庭成员没有未结清的方式

    如需咨询公租房相关事宜,可拨打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热线:029-88429756。

    相关政策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公租房制度改革的意见
    •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公租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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