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网络预约出租车管理暂行办法 (西安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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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1. 本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西安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于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活动的行为和人员。
  3. 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者、驾驶员、乘客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 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者

  1. 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取得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许可证;
    2. 具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本;
    3. 具有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信息平台;
    4. 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车辆和驾驶员;
    5. 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服务保障措施;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者应当向西安市交通运输局申请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许可证。
  3. 西安市网络预约出租车管理暂行办法 (西安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4. 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更新车辆信息、驾驶员信息和服务信息等相关信息。
  5. 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乘客安全。
  6. 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者应当接受西安市交通运输局的监督管理。

第三章 网络预约出租车驾驶员

  1. 网络预约出租车驾驶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取得西安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2. 具有5年以上机动车驾驶经历;
    3. 无交通肇事逃逸、酒后驾驶、吸毒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4. 无重大交通事故责任;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网络预约出租车驾驶员应当向西安市交通运输局申请西安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3. 网络预约出租车驾驶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培训和考试,合格后方可取得西安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4. 网络预约出租车驾驶员应当遵守交管部门的各项规定,安全文明驾驶。
  5. 网络预约出租车驾驶员应当接受西安市交通运输局的监督管理。

第四章 乘客

  1. 乘客应当文明乘车,尊重驾驶员。
  2. 乘客应当按照网络预约出租车平台的规定预订车辆,并遵守平台的规则。
  3. 乘客应当按照约定时间和地点乘车,并及时支付车费。
  4. 乘客应当在乘车过程中遵守交通法规和安全规定。

第五章 监督管理

  1.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活动和驾驶员的监督管理。
  2. 西安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活动和驾驶员的监督管理。
  3. 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者、驾驶员应当接受交通运输、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4. 违反本办法的,由西安市交通运输局依法给予处罚。

第六章 附则

  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办法由西安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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