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西安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怎么办理)

西安休闲 04-29 阅读:74 评论:0
  1. 为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保障乘客安全和合法权益,促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于在西安市行政区范围内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单位和个人。
  1. 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应当取得西安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
  2. 申请《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为依法登记的合伙企业;
  2. 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3. 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4. 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自有或者租赁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
  5. 具有能够满足相关技术要求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平台;
  6. 具有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驾驶员;
  7. 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安全生产条件;
  8. 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1. 申请《许可证》,应当向西安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1.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3. 法人或者合伙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5.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平台相关材料;
  7. 自有或者租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相关材料;
  8. 驾驶员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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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1. 其他相关材料。
  1. 西安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颁发《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不予核发。
  1.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平台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3. 具有符合相关技术要求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平台;
  4. 具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良好的信誉。
  1.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平台应当在西安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并提供以下材料:
  1.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平台备案申请表》;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3. 法人或者合伙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5.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平台相关材料;
  7. 安全管理制度;
  8. 其他相关材料。
  1. 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驾驶证;
  2. 年龄在22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3. 无醉酒驾驶、吸毒驾驶、危险驾驶、肇事逃逸等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4. 无犯罪记录;
  5. 身体条件符合驾驶机动车标准。
  1.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 取得西安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识别标志》;
  2. 安装符合相关技术要求的定位装置、计价器和具有通话录音功能的行车记录仪;
  3. 外观颜色为统一的白色;
  4. 车身标有统一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标识;
  5. 技术性能良好,安全可靠。
  1.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应当按照西安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定的运价进行运营。
  1.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通过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平台接受乘客的预约,并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接送乘客。
  2.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文明服务、安全驾驶,主动出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并告知乘客服务标准、收费标准、投诉方式等信息。
  3.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不得拒载乘客、议价载客、拼车载客,不得在禁停区域停车揽客。
  4. 乘客应当使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平台预约车辆,并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乘坐网络预约出租汽车。
  5. 乘客应当遵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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